刊名:法治现代化研究
主办:南京师范大学;江苏省法学会
ISSN:2096-3785
CN:32-1869/D
语言:中文;
周期:双月
影响因子:1.012
被引频次:3733
期刊分类:社会科学
期刊热词:
法理、法史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第52条对于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手段作出了明确规定,这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和规范政府行为。然而,在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,涉企行政检查的运行模式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。本论文的研究背景是探讨在技术嵌入的影响下,如何更好地理解和应用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第52条的规定,以及技术嵌入对涉企行政检查带来的影响。 当前,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,其中技术嵌入被视为一种重要手段。然而,在涉企行政检查领域,技术嵌入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对行政检查模式的重塑效应,仍然存在诸多疑问。因此,本文旨在研究技术嵌入下涉企行政检查的运行机制,以及其对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具体体现。
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、案例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。首先,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,总结技术嵌入和涉企行政检查的理论基础;其次,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,对技术嵌入在涉企行政检查中的应用进行深入剖析;最后,将案例分析与比较分析法相结合,对技术嵌入下的涉企行政检查进行理论探讨。
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,技术嵌入在涉企行政检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以行政检查码为代表的技术嵌入,不仅为行政检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手段,还重塑了涉企行政检查的运行模式。具体来说,技术嵌入使得行政检查码呈现出由计划或触发启动、法定程序数明确、结果可追溯等特征。此外,技术嵌入还促进了涉企行政检查的透明化和规范化,有助于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民营企业满意度。
本文得出以下结论:一是技术嵌入是落实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第52条的重要工具,对涉企行政检查的运行模式产生了深刻影响;二是技术嵌入有助于实现涉企行政检查的透明化和规范化,提升政府行政效能;三是技术嵌入对于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
本研究的意义在于:首先,丰富了技术嵌入与行政检查理论的研究,为涉企行政检查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;其次,有助于政府部门在推动技术嵌入的同时,确保涉企行政检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;最后,为民营企业提供了规避行政风险、提高自身合规性的参考依据。
文章来源:《法治现代化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fzxdhyj.cn/qikandaodu/2026/1027/33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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